国家税务总局马关县税务局关于疫情封控期间有关纳税服务事项的通告
2022-04-12 21:31:39
作者:王开敏



国家税务总局马关县税务局

关于疫情封控期间

有关纳税服务事项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马关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在疫情封控期间确保疫情防控不放松,办税服务不断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税缴费延期报。疫情封控(管控)期间,马关县税务局将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时出台措施,主动延长申报期限。马关县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二、网上报、掌上报。疫情封控(管控)期间,广大纳税人可以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税费等方式渠道办理相关纳税申报缴费业务。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涉税资料的,可根据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相关纳税事项。

四、线上咨询解答。疫情封控(管控)期间,纳税人如有税费业务咨询需求,可通过“云税通”平台、税企微信群、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出咨询,马关县税务局将“全天候”值守,第一时间群内互答、即时办理。

五、优惠政策持续享。因疫情防控原因,纳税人不能及时办理申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可在疫情解封后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办理优惠政策申报享受,不影响纳税人合法权益。

六、逾期不处不罚。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的,按《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不予行政处罚或者不予加收滞纳金。

七、特殊业务事项“一事一议”。纳税人如有特殊业务办理需求的,请单独致电主管税务机关,税务部门将尽最大努力给予办理。如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即时办理的,请广大纳税人予以谅解。疫情解封后,马关县税务局将第一时间为您办理。

特此通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菲 15987699904


国家税务总局马关县税务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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