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寨镇人民政府发布迁坟通告!逾期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2024-01-19 16:23:11


八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马关县八寨林产品加工园区

建设项目迁坟的公告


为推进马关县八寨林产品加工园区项目建设,促进八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征收范围为:八寨镇母子冲村委会白马脚新村对面木材加工厂至八寨法庭公路下方的土地,用地范围内需搬迁的坟墓已插牌,请此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主及亲友,自本次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8日内携带身份证到八寨自然资源所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联系地址:八寨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18087461566。


特此公告


八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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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秋天

责编:王开敏

审核:董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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