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综合应急队伍招聘补充公告
2024-04-05 10:12:03


马关县综合应急队伍招聘补充公告

结合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实际以及当前县、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35名(战斗员岗位,限男性),组建县、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其中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招20人,各乡镇15人(具体员额由消防救援大队调配)。原则上实行岗位定向招聘,招聘满员的岗位不再招录,愿意服从调剂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县范围内择优进行调剂分配。

县、乡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分别承担辖区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以及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等职责。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至35周岁。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55公分以上,体重在正常健康体重范围内,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突出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2,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心理素质及吃苦耐劳精神(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原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

3、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4、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5、体育特长专业人员;

6、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

7、持B2或以上驾驶证的人员;

8、具有国家承认的水上救援员、消防工程师、急救员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9、原林草部门扑火队优秀队员及有相关应急工作经历的人员(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其从事应急救援时间累计计算工龄,同时可放宽年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正在接受刑事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或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且在执行期内的;

5、本人和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加邪教活动的或者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和优待

(一)工资保障。试用期工资2000元左右/月,试用期满后工资4400元左右/月(含五险),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发放200元工龄工资,最高期限为10年。

(二)待遇保障。县级队员免费提供食宿,乡镇队员每月补助540元伙食费,免费提供服装、被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优待保障。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拿出一定岗位定向招聘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队员,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入职5年以上的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在子女就学、医疗、交通出行、住房保障、表彰奖励上执行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优待政策。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程序申报。

三、工作模式

(一)工作地点:县、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

(二)工作时间:县、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试用期内享受单位定点休息,试用期满后每月享受轮值休息休假(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执行),如有执勤任务或党委政府安排特别任务期内须无条件服从单位安排。

(三)管理模式: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辖区乡镇政府的直接管理、使用,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的监督管理和保障、调度、指挥、培训、考核。特殊时期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受县应急、林草等部门调度,听从指挥处理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四)管理机制:劳动合同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根据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运行机制坚持军事化(封闭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一致)管理原则,按县级下发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和考评办法执行,合同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的或者民主测评、考核不合格者,县消防救援大队有权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缺位人员重新招录。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3日至4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逢春大道消防救援站三楼办公室(马关县逢春大道3号)。

联系人:刘光艳,电话15969075342、QQ邮箱1104416486@qq.com;

何耀龙,电话18287634682,QQ邮箱1357550905@qq.com。

(二)报名申请:接受报名者本人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或通过QQ邮箱报名,竞聘者自行打印或填写《马关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一),填写完毕后携(传)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内交至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逢春大道消防救援站三楼办公室。(马关县逢春大道3号)。

(三)现场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蓝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退役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其中有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医疗机构提供的健康证明1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含材料审查、政治审查、社会调查等),初审通过后(未通过者不再进入下个环节,信息告知),电话通知报名者进入体能测试及面试环节。

五、考核方法和内容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1000米跑(分/秒)、2分钟俯卧撑(次/2分钟)、10米*5往返跑(秒)、100米跑(秒)。考核成绩按高至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作为录用条件之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二《马关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二)面试:审查个人资料、基本特征,通过应聘者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相关提问,初步了解其知识面、性格特点、综合素养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

体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地点: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

六、岗前培训与聘用

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统一组织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发放试用期工资,培训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或表现较差等其他原因,将不予录用。通过考核后,分配至县、乡(镇)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由县委、县政府领导,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设其他报名点、培训机构以及代办人。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和查阅有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由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5日


QQ截图20231010093312.png

编辑:郑文芳

责编:王开敏

审核:董高杰

新闻热线:0876——7133230


图片


马关潮

Copyright © 2023 马关融媒体中心

滇ICP备140043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