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厂镇多举措做实医疗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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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木厂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照责任清单,联合卫生院,开展健康帮扶,做好我辖区脱贫人口、重点监测对象医疗卫生精准帮扶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不断提升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应保尽保”。严格落实脱贫户、监测对象、孤儿、特困供养、低保、重度残疾人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政策,按时完成动态新增“六类(特困人员、边缘易致贫户、突然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农村低保)”人员医疗保险收缴任务,做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应保尽保”,目前全镇7581名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均参加医疗保险。

继续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木厂卫生院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免收其住院押金。同时医院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施医疗救助、倾斜救助等帮扶,均未发生辖区困难群众不敢看病就医或无钱就医的情况。

高质量全覆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居民11209人,做到全覆盖、全走访。

做实监测对象中4种重点慢病患者规范管理。三类监测对象中高血压患者已签约109人,按照规范要求提供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季度)107人,规范管理率98.17%;三类重点监测对象中糖尿病患者已签约27人,按照规范要求提供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季度)27人,规范管理率100%。

强化乡村医疗队伍建设管理。落实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制度,将在职在岗的乡村医生纳入临聘人员管理,按季度对乡村医生开展绩效考核、督导,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队伍、医疗设备、药品配置,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对辖区村卫生室按照《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进行标准化建设。满足基本诊疗服务要求。

 下一步,木厂镇将继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吸引—再宣传的方式逐步改变社区居民的陈旧观念。提供面对面公共卫生服务,教会群众自我保健、自我预防的方法,确保贫困人口少得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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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黄加成

编辑:王开敏

二审:王发勇

终审:董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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