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检察院“四个强化 ”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2024年以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坚持“四个强化”,全面提升司法救助质效,共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未成年被害人6件1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4万元,做实检护民生。
强化部门联动,拓展畅通救助渠道。强化外部联动,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县政法委、妇联、民政、人社等部门工作协作,多方面了解被害人应救助未救助的情况,多渠道拓展救助线索来源,共同开展救助调查,推送救助线索,2024年县检察院向县政法委推送救助线索2件4人,县妇联向县检察院推送救助线索1件1人。强化内部协作,各业务条线案件承办人在办案中注重发现和研判司法救助案件线索,重点加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强奸犯罪等案件筛查,对筛查出来的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并持续做好跟踪问询,2024年内部推送救助线索3件8人。
强化数字赋能,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县检察院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架推广运用的司法救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救助案件线索排查。通过将刑事案件被害人数据与县民政的低保数据、县残联的残疾人数据、县农科局的脱贫户、监测户数据进行对比碰撞,经筛查研判,发现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2件2人,提高司法救助的精准度。
强化救助金管理创新,确保使用效益。针对被救助人系未成年人、智力残疾人、无法定监护人等特殊群体,为确保救助金真正用于被救助人员,马关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在加强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创新国家司法救助金管理模式,与申请人、村委会签订《国家司法救助金代管协议》,委托村委会对司法救助金进行代管,与检察机关共同承担监管责任,确保救助金真正用于被救助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及学习开支。2024年,县检察院对此类情况委托村委会代管司法救助金2件7人,代管资金9.2万元。
强化人民监督,提高救助工作透明度。2024年12月13日,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发放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就救助案件来源、被救助对象审查、救助金额以及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标准、程序、救助金管理等内容向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详细介绍。人民监督员现场询问了被救助人的家庭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等,对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对司法救助金委托代管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县检察院能动履职,充分运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救助,帮助他们渡过当前难关;在司法救助金发放中,县检察院创新救助金管理方式,使救助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真正做到检护民生,这样的工作应当多宣传。
下一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检察温暖。
通讯员:张能
编辑:王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