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学生寒假期间禁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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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学生寒假期间禁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告诫书


全县各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2026年学生寒假期间相关经营行为提出如下告诫:

一、严格场所管理

1.网吧、KTV、酒吧等场所严禁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服务。相关场所须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志,并严格查验消费者身份证件。

2.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严格落实“四实登记”(实名、实数、实情、实时)制度,执行入住询问及报告义务(即“五必须”:查验身份并如实登记、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电竞酒店、电竞房等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住宿场所,一律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侵害或面临危险,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3.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设置烟草(含电子烟)销售网点。

二、规范商品与服务经营行为

1.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危险玩具、以及含有淫秽、暴力、赌博、低俗等有害内容的文具、玩具、出版物。

2. 不得以诱导、欺骗等方式使未成年人进行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消费。生活美容服务机构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三、压实安全防护与报告责任

1.各经营主体须全面排查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覆盖无死角,监控录像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天。严禁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经营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饮酒、吸烟、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或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四、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告诫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公安等部门将依法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等行政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15”“0876-7127315”或到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对收到的投诉举报,我局将依法快速核查处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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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廖珊珊

二审:王发勇

终审:董高杰

新闻热线:0876——713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