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示


马关县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示
为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要求,确定了88家单位为马关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一、2026年度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管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88家:
马关县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马关县委员会、马关县人民检察院、马关县人民法院、马关县档案馆、马关县大栗树乡中学、马关县八寨镇浪桥中心学校、马关县都龙镇东瓜林小学、马关县夹寒箐镇中学、马关县小坝子镇小坝子小学、马关县马白镇中心学校、马关县八寨镇中学、马关县都龙镇中学、马关县思童幼儿园、马关县第四小学、马关上海新纪元实验学校、马关县第一中学校、马关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马关县幼儿园、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马关县坡脚镇中心学校、马关县仁和镇中心学校、马关县都龙镇中心学校、马关县八寨镇中心学校、马关县夹寒箐镇中心学校、马关县坡脚镇山车中心学校、马关县夹寒箐镇牛马榔小学、马关县夹寒箐镇双语幼儿园、马关实验高级中学、马关县金厂镇中心学校、马关县大栗树乡中心学校、马关县小坝子镇中心学校、马关县坡脚镇坡脚小学、马关县民族中学、马关县夹寒箐镇水碓房小学、马关县仁和镇中学、马关晨曦幼儿园、马关县第一幼儿园、马关县都龙第一幼儿园、马关县第一初级中学、马关县第二初级中学、马关县仁和镇第一幼儿园、马关县马白镇南山幸福社区幼儿园、马关县起点幼儿园、马关县第二幼儿园、马关县都龙镇茅坪小学、马关县南捞乡中心学校、马白镇花枝格村中心学校、马关县中医医院、马关县人民医院、马关华益娱乐中心、马关县乐迪娱乐会所、马关麦浪娱乐中心、马关纯凯娱乐中心、马关尊尚足浴店、马关尊悦足浴店、马关县水悦澜庭足浴中心(个体工商户)、马关品客娱乐会所、马关县好声音娱乐中心、马关维度娱乐会所、文山燃点娱乐有限公司、马关县爱秀娱乐中心、文山锦上时代电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叮嘟电影院(云南)有限责任公司、马关联华商贸有限公司、马关格律诗酒店、马关弘庭大酒店、马关县大尔多超市、马关县壹品佰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伟华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马关越秋文化旅游分公司(心天地商业广场)、马关县酷乐电堂电子游艺娱乐店、马关梦想家网咖、马关县教育体育局(马关逢春体育馆)、马关县兴隆市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源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骏城农贸市场)、马关金马网咖(个人独资)、马关乐嘉网咖有限公司、马关县新地标娱乐中心(个体工商户)、马关隆盛气体储备有限公司、马关县鸿福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曲燃燃气有限公司、马关县云波液化汽库、云锡文山锌铟冶炼有限公司、中广核新能源(马关)有限公司、大唐新能源(马关)有限公司、马关拉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锦园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马关雾缦雲山4A级景区)。
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及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重点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书面报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2.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3.保证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费用应当保证适 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4.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5.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敷设电气线路、管线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7.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8.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9.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10.识别和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11.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情况;12.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消防救援机构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 火灾能力;13.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14.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2.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7.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5.保障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日常业务训练;7.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9.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马关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郑文芳
二审:王发勇
终审:董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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