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法治宣传月丨刀具非玩具,携带需三思
马关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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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电影中
“大侠”们刀不离身
行侠仗义
但在现实生活中
这可不行

最近
坡脚边境检查站的民警
遇上了两位“创意大师”
一位说带刀是为了“壮胆”
另一位更是把长刀藏在钢管中
不得不说,想法很大胆
但结局很统一

在民警的普法教育下
两人主动上交了刀具
深刻认识到了
有些“家伙”,真的不能随便带

“这是我跑夜路用来防身的”
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司机李某一脸无辜
民警刚刚在其车辆的后备箱中
发现了一把管制刀具
“这把刀在法律上属于管制刀具”
“非法携带本身就是违法”
民警一番话点醒了李某
他当即表示要主动上交管制刀具
以后绝不再犯

当天
民警在张某车上的一堆工具里
发现一根暗藏玄机的钢管
内部竟藏着一把开过刃的长刀
面对这“变形金刚”
张某起初还谎称是干活的工具
民警直接拿出《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对张某进行普法
听了民警的普法
张某惭愧地低下了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切勿心存侥幸非法携带管制刀具
不要因一时糊涂触碰法律红线
如果家中有非生产、工作需要的管制刀具
请及时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END



通讯员:李德氾
编辑:廖珊珊
二审:王发勇
终审:董高杰
新闻热线:0876——7133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