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擅自切割护栏、倾倒建筑垃圾,两人被依法处罚

马关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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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马关大队持续加大路政执法力度,现对近期查处的两起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建筑废弃物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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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马关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公路路政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李某某在县道木厂至大栗树公路(X366532625)K20+115米处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建筑废弃物。经现场勘验,废弃物体积长27.1米、宽3.8米、高1.2米,总容积达123.576立方米,当事人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其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李某某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擅自切割波形护栏,损坏公路附属设施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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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马关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公路路政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黄某某在县道夹寒箐至么龙公路(X375532625)K15+200米处擅自切割一段波形护栏,经现场勘验,被切割的波形护栏长4.34米、宽0.30米。当事人未依法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其行为已构成损坏公路附属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给予黄某某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是保障公众安全出行的重要基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坏、占用或污染。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整洁的公路通行环境。如发现违法行为,可及时向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马关县交通运输局:0876-7122661
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马关大队举报电话:0876-71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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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卢仕川

编辑:王开敏

二审:王发勇

终审:董高杰

新闻热线:0876——7133230